关于我单位参与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的公示
根据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要求和第一完成单位提供的公示内容,我单位对拟参与申报的2021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农用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及安全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进行“成果名称,提名等级,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提名者及提名意见” 的公示(见附件),有异议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书面或来电的形式反映。
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凭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为方便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3月1日止,共7天。
联系电话:0579-84178028
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
浙江丰瑜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3日